亳州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如下

时间:2017-09-17 16:51:14 来源:亳州市教育局
默认
特大
宋体
黑体
雅黑
楷体
条评论

9月13日,亳州市教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亳州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计划》提出,到2020年,亳州市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普及和普惠水平,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3%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3%左右。

《计划》提出,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逐年安排新建、改扩建一批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的公办幼儿园,到2020年共新建公办幼儿园71所,改扩建68所,进一步扩大公办资源。完善农村公办园体系,确保每个乡镇至少有1所独立建制的公办中心幼儿园,充分发挥其辐射指导作用,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联合办园。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对未按规定建设或移交、没有办成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要全面整改,2018年底前整改到位。

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制定扶持和规范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的意见,逐年确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理顺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省市统筹,县级为主、乡镇(街道)参与”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市级政府加强统筹,加大对贫困地区支持力度,县级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乡镇政府要充分发挥作用,共同推进学前教育持续发展。

加大学前教育投入。按照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的要求,建立起与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生均拨款、收费、资助一体化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和稳定发展。根据幼儿园可持续发展实际需要和本地实际情况,逐步制定公办园生均拨款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的补助标准。幼儿园建设涉及的税费,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减免。

补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各县区对纳入编制管理的公办幼儿园,通过公开招聘、内部调配、中小学富余教师转岗、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逐步补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通过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培养补充合格的幼儿园教师。到2020年,基本实现幼儿园教师全员持证上岗。

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严格落实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的要求,强化安全管理,规范幼儿园命名、办班、收费、招生行为,严格控制班额,禁止使用幼儿教材,禁止幼儿园教授小学内容,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禁止小学举行任何形式的入学测试,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积极推动小学教育与幼儿园教育的有效衔接。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健全幼儿园内部财务制度,加强幼儿园经费使用和收费行为的监管。(仵保峰)

Copyright © 2012-2019 芜湖网 版权所有 皖ICP备18025966号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滚动新闻 | 免责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