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住房公积金贷款现已全面执行 “认贷不认房”!

时间:2017-09-17 21:57:50 来源:芜湖365淘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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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住房公积金贷款现已全面执行

“认贷不认房”!

据从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

目前芜湖公积金贷款已经执行最新政策,

具体政策变化如下:

9月14日芜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

1、2017年9月11日(含)之前,已签订网上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照原贷款政策执行;2017年9月11日之后,签订网上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照新贷款政策执行。

2、2017年9月11日(含)之前,因轮候排队未办理网签合同手续的,由市住建委确认并提供名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照原贷款政策执行。

那么,现在在芜湖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什么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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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条件

(1)住房公积金贷款连续足额缴存时间统一规定为6个月(含)以上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以及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有合法的购买自住住房的合同, 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购买改善性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已有2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含本市和外地)的缴存人家庭,不再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的,还要符合商业贷款的相关规定。

(禁止向购买联排别墅、独栋别墅或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家庭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4)购买商品住房的,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必须在 一年(含)内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购买二手房的,以房屋过户日期为准,必须在6个月以内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5)至申请贷款时没有逾2个月(含)以上未缴存公积金的;(6)同意以所购住房作为抵押。

贷款额度

公积金首付:

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公积金缴存人申请贷款时,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10倍,且不超过月缴存额对应的贷款最高额度。

贷款利率

目前芜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首次贷款和二次贷款无变化,均为: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五年以下(含五年)为2.75%,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五年以上为3.25%。

贷款年限

最长期限:30年,且不超过法定退休后的5年。

贷款材料

芜湖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如下:

1、《芜湖市职工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书》;

2、《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承诺书》;3、《商品房买卖合同》;4、《商品房初始登记证》;5、首付款发票;6、夫妇双方的月收入证明;7、夫妇双方的身份证、《居民户口本》、《结婚证》;8、单身职工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9、《房地产产权证》、交易发票(超面积部分)、契税完税证(超面积部分);10、《家庭持有住房情况证明单》;1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12、过户后的《房地产产权证》、交易发票、契税完税证;13、所购房屋建造年限证明;14、《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人家庭住房登记情况查实单》;15、拆迁协议。

贷款流程

收件(初审) → 中心审批 → 填写借款合同 → 办理阶段性担保(商品房)→办理产权抵押 → 贷款成立→ 银行将贷款人所借款额如数转入开发企业或售房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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