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电动汽车充电桩也要来啦!

时间:2017-09-21 10:40:08 来源:颍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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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已成城市代步神器

如今,电动汽车充电桩也要来了

出行再也不怕没电了!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阜阳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部署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

2020年基本建成

阜阳市将按照阜阳中心城区加快布局,各县市区城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和主要景区景点同步推进的原则,加强统筹规划、适度超前建设,完善政策措施、激发市场活力,创新发展模式、提高服务水平,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宜、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确保满足4万辆(标车)电动汽车充电服务需求

建设管理

充电基础设施(以下简称充电桩)是为电动汽车提供电能补给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按照服务对象不同可以分为私用充电桩、专用充电桩和公用充电桩。

私用充电桩

指专为私人用户车辆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桩。

建设选址:

有固定停车位的私人用户,优先在停车位配件充电桩;没有固定停车未的私人用户,通过在住宅小区或办公场所所配件专(公)用充电桩,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

专用充电桩

指专为公交、环卫等公共服务车辆或单位车辆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桩。

建设选址:

公交、环卫、通勤等定点定线运行的电动汽车,优先在停车场站配建充电桩,沿途合理建设快充站;出租、物流、租赁、公安巡逻等非定点定线运行的电动汽车,充分利用单位内部停车场站配件充电桩,结合城市公用充电桩,实现高校互补。

公用充电桩

指服务于社会车辆的充电桩。

建设选址:

优先在大型商场、超市、问题场馆等配建停车场以及交通枢纽等公共停车场选址建设;在具备条件的加油(汽)站配件公用快充桩,充分利用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位建设城际快充桩;适当新建独立占地的公共快充站。

配建比例

新建住宅小区(含保障房)配建停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按不少于总规划停车位的10%配建充电桩;

新建的大于2万平方米的商场、宾馆、医院、办公楼等大型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具有充电设施的停车位不少于总规划停车位的20%;

老旧小区改造时应结合实际情况预留充电桩安装条件,原则上按不少于总规划停车位的5%配建充电桩;

具备条件的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按不少于总规划停车位的10%配建充电桩。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超过配建充电桩数目的,充电桩数量应随之增加。

收费标准

公(专)用充电桩的运营单位,应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有关价格政策规定,向新能源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及充电服务费,并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接受社会监督。

提倡自建自营

电动汽车用户可自建符合国家标准的充电桩,也可自行选择充电服务企业进行建设;

鼓励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单位牵头管辖范围内的充电桩建设、维护及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鼓励有条件的停车场业主单位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公用充电桩;

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充电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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