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颍东区今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流程

时间:2017-09-21 12:57:25 来源:芜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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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⑦参加国考人员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其中,2015年下半年及之后参加考试并合格人员,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不再寄送纸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6﹞23 号)要求,提供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所在学校、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⑧指定医院、体检站出具的合格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一份。

⑨与网报同一底版的2寸照片5张(其中2张请预先粘贴在个人申请表上,一张贴在体检表上,两张交给认定机构以备制作证件),照片背后写清姓名和申报学科。

申请人员提供以上材料时,请依序装订成册(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

3.审查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以网上公告方式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4.颁发证书

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可在10月下旬登录“颍东教育网”,查看认定结果以及有关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五、其他有关说明

1、申请人可适时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个人各个申请时段的状态。

2、颍东区教育网将根据工作流程,适时发布有关认定工作进度和各环节工作信息,不再电话或短信通知申请人,请申请人及时关注。

3、咨询联系方式。颍东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558—2708271;联系人:郝老师;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联系电话:2483397。

4、温馨提示。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已于2015年12月31日结束。特别提醒请申请人注意:

(一)从2016年1月1日起,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一)和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书,不再作为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依据。2015年12月31日之后,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二)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直接认定条件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可以按照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附件: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2、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A4纸正反面打印)

3、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小学、初中)(A4纸正反面打印)

4、颍东区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目录(贴档案袋正面)

颍东区教育局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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