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公积金贷款政策新又有哪些调整?

时间:2017-09-29 19:48:24 来源: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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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

首付比例变了,贷款额度究竟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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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还款可以吗?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芜湖公积金贷款政策新调整

近日,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工作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第五条规定,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

(来源:芜湖市人民政府发布截图)

实行差别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购买改善性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已有2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含本市和外地)的缴存人家庭,不再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随后,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执行芜政办[2017]36号文件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意见》中第五条“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时间作出明确规定。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截图)

一、2017年9月11日(含)之前,已签订网上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照原贷款政策执行;2017年9月11日之后,签订网上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照新贷款政策执行。

二、2017年9月11日(含)之前,因轮候排队未办理网签合同手续的,由市住建委确认并提供名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照原贷款政策执行。

《芜湖住房公积金贷款热点问题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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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

(1)住房公积金贷款连续足额缴存时间统一规定为6个月(含)以上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以及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对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购买改善性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已有2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含本市和外地)的缴存人家庭,不再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的,还要符合商业贷款的相关规定。(禁止向购买联排别墅、独栋别墅或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家庭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4)购买商品住房的,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必须在一年(含)内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购买二手房的,以房屋过户日期为准,必须在6个月以内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5)至申请贷款时没有逾2个月(含)以上未缴存公积金的;

(6)同意以所购住房作为抵押。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1)贷款最高额度:夫妇双方合计月缴存额在1600元以下(含),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合计月缴存额在1600元以上、2800元以下(含),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合计月缴存额在2800元以上,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单方月缴存额在800元(含)以下的,最高额度20万元;月缴存额在800元以上至1400元(含)以下,最高额度25万元;月缴存额在1400元以上,最高额度30万元。

(2)不高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10倍。

(3)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50%。

(4)二手房:购买的二手房使用年限在10年(含)以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的80%;10年以上、20年(含)以下的,不超过房屋总价的60%;20年以上的,不超过房屋总价的50%。二手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抵押物土地使用剩余年限。

3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

按揭楼盘与一家承办银行签订按揭合作协议的,只能在该银行办理;与多家银行同时签订按揭合作协议的,由借款人自主选择贷款承办银行。

4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由最长不超过25年调整为30年,且不超过法定退休后的5年。

5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当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五年以下(含五年)为2.75%,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五年以上为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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