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这项最高10万元的购房补助即将停止办理

时间:2018-03-31 11:15:50 来源:芜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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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南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陵县财政局联合发布了《南陵县引进高层次人才和高校毕业生购房补助实施细则》和《南陵县引进高层次人才和高校毕业生购房补助实施细则》的补充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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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现在起,这些人在南陵购房可申请最高10万元补助!

转眼,这条关系南陵人生活的重要补助政策已经施行快2年了!惠及了无数南陵符合条件的购房者,但这项政策下月28日即将终止执行,符合条件还未申请的购房者要抓紧申请啦!

近日,南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陵县财政局发布关于限期终止执行《南陵县引进高层次人才和高校毕业生购房补助实施细则》和《南陵县引进高层次人才和高校毕业生购房补助实施细则》的补充意见的通知!

由于现行政策已不适应南陵引进高层次人才和高校毕业生来陵创业就业的需求,经县人才工作小组研究决定,上述两个文件在2018年4月28日终止执行。

距离这项补助政策终止还有不到1个月的时间

南陵的朋友快抓紧来看看

你是否符合这项补助!

要是符合,抓紧办理申请哦!

一、申请对象

(一)引进高层次人才:企业引进的依照《南陵县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实施细则》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二)引进高校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引进的全日制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含紧缺专业的专科毕业生)、海外留学生。

(三)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企业引进培养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才(社会化评审)、技师及以上的技能人才。

问题一:何为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这个需要具备两个要求。

1、岗位任职(从业)要求:

在我县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等载体企业关键核心技术研发、转化科技成果或担任产业创新团队带头人,须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5年以上服务期合同、参加社会保险。

2、个人技术(资历)条件要求:

1、入选省“115”产业创新团队带头人、省高层次人才团队领军人或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2、承担省级重点项目、重点学科或重点实验室,或有自主知识产权、重大发明专利进行产学研合作、研究或实施成果转化的创新创业人才;3、获得省(部)级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的高技能人才;4、入选市“5111”产业创新带头人、市高层次人才团队领军人;5、获得市科技进步奖(含科技创新贡献奖、科技创新合作奖)一等奖第一、二层次及二等奖第一层次的人才;6、“带技术、带项目”,以及解决企业核心技术难题、有重大研发成果或突出贡献的人才;7、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职称、高级技师资格的专业技术或技能人才。

问题二:何为紧缺专业?

1 车辆工程

2 工业设计、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3 高分子材料工程、化学工程材料与艺术

4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5 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6 投资学、金融学

7 电子商务

8 工程造价、工程管理

9 城乡规划、城市规划与设计

10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11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12 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

13 医学影像技术、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14 麻醉学

15 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

16 食品科学与工程、农产品加工及贮藏

17 机电一体化

18 数控机床

19 焊接技术与工程

(每年根据县就业需求随时变化)

问题三:自考本科、远程教育等形式的本科证书可以申请补助吗?

不可以,必须是全日制本科才可申请补贴

问题四: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的职业证书认定:

以人社、教育和卫计等部门颁发的法定资格证书认定,地方职称和企业内部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不予认定。外地颁发的法定资格证书,申请人需提供由资格证书及颁发单位证明(含颁发单位公章、经办人、联系及官方网站)

二、申请条件

(一)就业状态和服务年限

以在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招录(工作)证明、缴纳社会保险费认定就业状态,以社会保险缴纳年限认定服务年限。

(二)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和购房时间

在县规划区内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完全产权),购买时间以2015年1月1日为起始点,新建商品住房以房地产登记合同备案的购买时间为准;二手商品房以取得过户房产证登记的时间为准。

问题五:什么时候购买的房屋可以享受购房补助

首套商品住房(以房地产登记合同备案时间为准)、二手商品房(以房产证过户登记时间为准):2015年1月1日

三、购房补助标准

1 高层次人才:补助金额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

2 硕士研究生:补助金额最高不得超过7万元,副高职称、高级技师的比照适用;

3 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紧缺专业的专科生):补助金额最高不得超过5万元,中级职称、技师的比照适用。

(其中,所购房屋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的享受补助金额的50%;60-144平方米之间享受全额补助。具体补助金额按照购房实际面积计算。)

问题六:是按照房屋购房合同面积算还是按照房产证面积计算补助?

如有房产证则按照房产证上的面积计算,如果没有房产证则按照购房合同面积计算,相关部门会进行实地测量,进行核实。

四、申请流程

(一)申请受理

申请人在县市民服务中心住建委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请。

(二)申请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2、申请人高层次人才认定证明书、全日制高校毕业证书或学历颁发单位证明、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原件)3、申请人劳动合同原件或用人单位证明;(原件)4、申请人购房合同、发票和契税完税凭证;(原件)5、申请人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合同备案认定证明(原件);6、申请人银行存折(卡);7、《南陵县引进高层次人才和高校毕业生购房补助申请审批表》(原件一式四份,以下简称“审批表”)。以上材料受理人查验原件后收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签名确认。

问题七:申请人必须同时具有购房合同、发票和契税完税凭证吗?

是的。购房合同、发票和契税完税凭证三者缺一不可。也就是说申请购房补助的高层人才和高校毕业生必须是在购房交房以后,才可申请补助。

(三)资格审查确认及审批

相关单位、部门协作办理购房补助资格审查及审批工作。按照“谁审核、谁盖章、谁负责”的原则,在《审批表》栏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四)办理程序按照“一次受理、分类审批、限时办结”的程序办理。1、申请收件。申请人在窗口填写《审批表》并提供申请材料,窗口受理人负责核对收件(现场当日); 2、审核认定、公示。窗口受理人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初审(1个工作日);初审通过后由受理部门向县直有关部门征询申请人首套普通商品住房购房时间、就业和社会保险缴纳认定意见(2个工作日);受理部门汇总申请人名单在“南陵县政府网”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3、审批发放。对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由县住建委签署审批意见后(2个工作日);将申请人及补助资金汇总报送县财政局审核,审核通过后,补助资金由县财政安排(2个工作日),县房管局负责打卡发放(2个工作日)。对审核审查不符合条件的由窗口受理人负责通知申请人退件。

五、其他规定

享受首套普通商品住房购房补助但就业服务期不满5年的,在房产转让、中途退房或其他交易前应退还购房补助资金。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建立享受首套普通商品房购房补助专项记录,并对享受对象办理房产转让等交易手续时负责征询县人社局对其服务期限的认定,服务期不满的购房补助如数退还后方可办理转让、中途退房或其他交易。县住建委负责购房补助收缴管理。

温馨提示:

如果有已经递交过补助申请没有通知退件的朋友,请到服务窗口重新填写审批表和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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