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区省示范高中切块指标分配方案确定

时间:2018-07-03 20:07:43 来源:We芜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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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芜湖市区省示范高中切块指标分配方案已经确定。

今年芜湖市(含四县)继续实行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切块分配到校政策,将省示范高中80%招生计划切块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含民办)。

切块分配指标计划分三部分

2018年芜湖市省示范高中切块指标计划分三个部分:

1、规范办学指标。市区各初中学校应严格执行《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的各项要求,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学校视情节扣减相应切块分配指标计划。

2、学生数量指标。依据市区各初中符合切块分配指标学生基数测算分配到各初中,占切块分配指标计划的50%。其中一中和安师大附中为689人;十二中为269人;田家炳实验中学为168人。

3、教学成效指标。主要根据2018年初中学业考试总体情况分配到各初中,占分配指标计划的50%。其中一中和安师大附中为689人;十二中为269人;田家炳实验中学为168人。

切块分配指标计划分配办法

市区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根据各初中学校切块分配指标测算基数和当年初中学业考试总分、规范办学等因素进行测算。各初中学校切块分配指标测算基数的依据是:学校在籍在校满三年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数。

市区符合切块指标学生总数10843人。

市区各初中学校初中学业考试总分为6387549分。

(1)规范办学指标计算办法

市区各初中学校若有违反《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的,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查实认定,按照该校分配指标总数不超过5%的比例扣减。扣减的分配指标供市区学校调剂使用。

(2)学生数量指标计算公式

各校数量指标数=各校符合切块指标学生基数÷市区符合切块指标学生总数×省示范高中学生数量指标总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例如:第二中学获一中和附中数量指标分配数为:

204÷10843×689=12.96

(3)教学成效指标计算公式

各校教学成效指标数=各校当年初中学业考试总成绩÷市区各学校当年学业考试成绩总和×省示范高中教学成效指标总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学业考试成绩总和中不含在该校报名参加中考的往届生成绩,不含政策加分。

例如:第二中学获一中和附中成效指标分配数为:

133653÷6387549×689=14.42

(4)切块指标合计数计算公式

各校切块指标合计数=各校数量指标数+各校教学成效指标数(取整数,小数部分四舍五入)

例如:第二中学获一中和附中切块指标合计数为:

12.96+14.42≈27

市十二中和田家炳实验中学的切块指标计算方法同上。

切块分配指标计划录取办法

不设最低控制线。切块指标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设最低录取控制线,但在普高最低录取控制线之上进行录取。

芜湖市从2016年起执行省教育厅关于“省市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必须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得设置省市示范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规定。为保持政策平稳过渡,芜湖市市区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增加省示范高中过渡指标的办法,解决因不设置最低控制线而影响部分学生录取的问题。过渡指标在指标到校生录取之后,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过渡性措施实行三年,即2016年至2018年。2019年初三毕业生(即自从2016年初一入学新生起)不再实行。四县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作出安排。

录取顺序。切块分配指标(含数量指标和成效指标)的录取,将依据各学校的切块分配指标总数,在符合芜教基〔2018〕47号文件“填报原则”的学生中,按学生填报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学校普高最低控制分数以上考生数低于切块分配指标数,多余指标再在市区范围内调剂。

回原籍报名参加中考学生切块分配指标实行单列。初中阶段在外地(指市区和四县以外的地区)上学的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所在地(指县或市区),直接报名参加初中升学考试,是应届初中毕业生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同等享受省示范高中分配指标政策,分配计划单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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