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公司离职后个人怎么购买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时间:2018-10-22 12:45:33 来源:We芜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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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芜湖的小伙伴在单位离职后一时半会没有找到工作,但是不想让住房公积金中断,就想以个人的名义缴纳住房公积金,那么怎么样办理呢?需要哪些材料呢?接下来和we芜湖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个人申请补缴住房公积金:

所需资料

提供加盖住房公积金补缴业务专用章的《芜湖市住房公积金补缴审核表》(一式四份)。

1、个人首次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提供个人缴纳社保证明原件,视同初始就业者,从缴纳社保之日起6个月(含)之内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补缴不超过3个月的住房公积金。缴纳社保超过7个月(含)的,只能开户,不能补缴;

2、缴存职工与原缴存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公积金账户销户除外),符合个人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间断不超过6个月(含)的,原单位公积金转入个人公积金账户后,可以申请补缴不超过6个月的住房公积金;

3、外地单位缴存时间(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与在我市个人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时间间断不超过6个月(含)的,外地单位公积金转入个人公积金账户后,可以申请补缴不超过6个月的住房公积金。

办理流程:

1、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所提供的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部、管理处、办事处)业务窗口申请办理;

2、填写《芜湖市住房公积金补缴审核表》(一式四份),业务窗口审核盖章后,本人持加盖补缴业务专用章的《芜湖市住房公积金补缴审核表》,到指定的扬子银行网点办理补缴手续。

注意事项:

个人申请补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缴存基数(单位缴存基数和个人申请补充缴存基数之和)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下的,缴存人申请可以办理。超过5000元的,需提供其一年的工资性收入(银行流水)凭证或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进行收入核实后,方可办理补充公积金缴存业务。

公积金办理地点

市、县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具体位置:

中心归集业务窗口,地址: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C1楼市民服务中心4楼;

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办事处 ,地址:市工商银行开发区支行旁;

中心三山办事处,地址:市工商银行三山支行二楼;

中心江北管理处,地址:行政服务中心江北分中心(和美路):

中心无为县管理部,地址:无为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

中心繁昌县管理部,地址:繁阳镇春谷路7-2号;

中心芜湖县管理部,地址:湾沚镇延安东路绵绣天城商业街S-9号;

中心南陵县管理部,籍山镇时代广场2栋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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