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2019调整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时间:2019-01-28 22:36:05 来源:We芜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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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内容:

购买的二手房使用年限在10年(含)以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下同)最高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的80%;

使用年限在10年以上、20年(含)以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的60%;

使用年限在20年以上、30年(含)以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的50%;

使用年限在30年以上的二手房,不受理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二手房已使用年限与可贷款年限,合计不超过30年。

(二)政策执行时间:2019年3月1日。贷款申请人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在2019年3月1日之前的,仍按原贷款政策执行;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在2019年3月1日(含)之后的,按调整后的新贷款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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