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
购买的二手房使用年限在10年(含)以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下同)最高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的80%;
使用年限在10年以上、20年(含)以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的60%;
使用年限在20年以上、30年(含)以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的50%;
使用年限在30年以上的二手房,不受理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二手房已使用年限与可贷款年限,合计不超过30年。
(二)政策执行时间:2019年3月1日。贷款申请人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在2019年3月1日之前的,仍按原贷款政策执行;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在2019年3月1日(含)之后的,按调整后的新贷款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