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芜湖市实有人口登记可以自主申报啦!

时间:2019-03-29 06:04:38 来源:We芜湖网
默认
特大
宋体
黑体
雅黑
楷体
条评论

致广大用人单位、房屋出租人、房屋租赁中介机构业主的一封信

业主朋友们:

您们好!真诚欢迎您在我市居住、生活、工作和创业,感谢您为芜湖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做出的积极贡献。

芜湖市公安局根据公安部和省厅要求,自2017年以来开展的“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按照人来登记、人走注销的原则,对实有人口信息开展登记、维护、注销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安徽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房屋出租人、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应当自与流动人口建立、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租赁关系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流动人口居住信息报送当地公安派出所。有关单位和个人未按时报送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处200元以下罚款。为拓展流动人口居住信息采集方式,芜湖市公安局自主研发“芜湖市实有人口登记”微信小程序,开通网络申报渠道,方便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和有关单位报送流动人口居住信息。

请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主动配合信息采集工作,以便我们为您营造更加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祝工作顺利、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芜湖市公安局

2019年3月

Copyright © 2012-2019 芜湖网 版权所有 皖ICP备18025966号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滚动新闻 | 免责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