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可否在合肥自己购买社保

时间:2019-07-03 20:49:55 来源:We芜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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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12年于合肥就职单位购买了一年多社保,之后更换公司购买的是天津的社保,近期准备辞职,想问一下是否可以把天津的社保转于合肥之前购买的社保账号,后期自行购买医疗和养老,本人户口黄山歙县,如果可以办理需要哪些手续谢谢~

处理意见:您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外地参保人员到本地就业的,需先在本地参保缴费,再持外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至市社保征缴中心或各分中心办理。

对符合转入条件的人员,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给对方社保经办机构,待收到对方发来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的资金后,办结有关转接手续。对不符合转入条件的人员,市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建立临时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其养老保险关系继续保留在原参保地。合肥市、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巢湖市、庐江县之间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不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和统筹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外地参保人员到我市就业的,需先在本地参保缴费,再由本人或委托代办人提供转入人员的身份证和《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到市社保征缴中心(含分中心)办理。对符合转入接续条件的,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给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待收到对方发来的《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以及转来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后,办结有关转接手续。合肥市、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巢湖市、庐江县之间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时,同时转移医保个人账户存储额。参保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时,属单位参保缴费的,由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含分中心)办理;属个人参保缴费的,由其户籍所在区个体社保代理窗口办理。

市征缴中心本部及分中心办理地点:

一、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业务征缴科。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位于政务新区政务环路88号。咨询电话:63536141,邮编:230071。

二、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庐阳分中心。设在庐阳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位于金寨路老报馆308巷内。咨询电话:63536303,邮编:230061。

三、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经开(包河)分中心。设在经开区人才市场二楼,位于莲花路519号(莲花路与繁华大道交口东南角)。咨询电话:63852083,邮编230601。

四、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高新(蜀山)分中心。设在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二楼,位于望江西路800号高新产业园C1楼。咨询电话:63536291,邮编230088。

五、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新站(瑶海)分中心。设在新站区人才市场二楼,位于新蚌埠路与龙子湖路交叉口向东800米龙子湖路369号。咨询电话:63536271,邮编230012。

个人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缴纳社保。如后期在合肥市用人单位上班,可以由用人单位为您办您参保手续。

处理单位: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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