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申请城市低保的标准是什么,还有大病救助如何申请

时间:2019-07-12 04:38:26 来源:We芜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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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评论

我姐因生病(尿毒症),需要透析,每月费用较大,个人承受不起,请问一下申请低保的标准是什么,是不是有住房就不能申请低保?还有个大病救助如何申请。谢谢给予回复。

现回答如下:

一、根据《马鞍山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马民文﹝2017﹞88号)规定,城乡低保工作程序按照居民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审核,县、区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实施。凡持有我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市低保标准(城镇低保标准为户月人均546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户月人均449元),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通过审核审批程序,可以获得低保,实行按标施保,差额救助。同时,《办法》还规定:非拆迁原因在申请低保前三年内调整住房或购买商品房的;申请低保前1年内或者享受低保期间,新建或对住宅进行高档装修的(不含农村危房改造),不得享受低保。

二、根据《马鞍山市2017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马民文﹝2017﹞87号)规定,医疗救助对象需是以下五类人群之一:(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二)特困供养人员;(三)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下简称贫困人口);(四)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 10800 元的城乡低收入人员;(五)经区级民政部门批准,因患大病或重症慢性病长期治疗,或因不明原因性疾病等造成家庭支出型贫困的城乡居民。

如果还有相关疑问,请拨打8368947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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