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本人所购首套房用公积金贷款的,按月划拨还款,未还清。但公积金余额尚有几万,且每月划拨还款后剩余几百。请问,现在购买二套房,商贷时可否提取公积金还二套贷款?每月多余资金是否可以按月划拨还二套贷款?
处理意见:在正常偿还公积金贷款后,账户剩余资金可用于偿还住房商业贷款,住房商业贷款按年提取,不可办理按月划转业务。
偿还本地(外地)住房商业按揭贷款或外地公积金贷款办理要件: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提取配偶公积金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夫妻双方共同购房还贷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2、提取人银行卡、折(具有账户结算功能);
3、首次提取: (1)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 (2)借款合同原件; (3)贷款银行出具并盖章的还款证明原件。
4、再次提取:需提供上述1,2及贷款银行出具并盖章的还款证明原件。
5、还清提取:需提供上述1,2及贷款银行出具并盖章原件提前还款证明原件、结清证明原件。 提取次数、额度:按年提取,每还满一年(十二个月)提取一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实际还贷本息。
特别提醒:提前还清贷款的,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实际还清贷款本息(还清当月公积金余额小于还清贷款本息的,不足部分以后不补提)。
处理单位:宣城市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