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米超高层+五星级酒店!安庆滨江CBD片区13宗地将拍!

时间:2019-07-15 21:34:01 来源:We芜湖网
默认
特大
宋体
黑体
雅黑
楷体
条评论

安庆滨江CBD片区13宗671亩地

6月20日,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庆自然资告字〔2019〕1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经安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出让庆自然出字〔2019〕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将于2019年7月18日上午9点进行,共计13宗地块,均位于滨江CBD片区,包括7宗住宅用地,1宗商住用地,4宗商服用地,1宗科技用地,共计约671.02亩,起拍总价高达24.9164亿元。

滨江CBD参考效果图

竞得人在庆自然出字〔2019〕34、35、36、37、38、39、40、41、42、43、44、45号地块内开发建设的商品房须按安庆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参与房票安置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地块相关

1.庆自然出字〔2019〕36号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居住混合用地,住宅计容建筑面积(含住宅配套设施)占计容总建筑面积比例≤75%,商业、商务计容建筑面积(含商业、商务配套设施)占计容总建筑面积比例≥25%。

竞买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  

2.庆自然出字〔2019〕34、35、36、37、38、39、40号地块要求:竞买人或其所在母公司(控股股东)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不含暂定资质)注册资本(实收)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竞买人或其所在母公司(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控股的其他公司)须具有国内其他城市高层建筑建设开发的业绩(提供项目竣工备案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下同),单体建筑高度在90米及以上的证明文件),须具有国内开发、自持、自营商业综合体的经验(提供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3万平米商业综合体的竣工备案表或自持建筑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的特色商业示范街区书面文件)。不接受联合竞买。

3.庆自然出字〔2019〕41、42、43、44、45、46号地块要求:竞买人或其所在母公司(控股股东)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不含暂定资质)注册资本(实收)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竞买人或其所在母公司(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控股的其他公司)须具有国内其他城市高层建筑建设开发的业绩(提供开发建筑面积累计不低于50万平方米商务办公楼的竣工备案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下同),以及单体建筑高度在180米及以上的证明文件),须具有国内开发、运营五星级酒店的经验(提供已营业酒店的不动产权证,其产权面积不低于3万平米)。不接受联合竞买。

4.禁止目前尚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企业竞买。

特别说明

1.庆自然出字〔2019〕34、35、36、37、38、39、40号地块竞得人须依据市政府认可的东部新城滨江片区概念规划方案优化设计,在庆自然出字〔2019〕38、39号地块各布置一栋高度不低于90米的高层建筑。

2.庆自然出字〔2019〕34、35、36、37、38、39、40号地块竞得人须无偿代建YJ07-2301地块公园绿地,含公园内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的公厕一处,不少于1000㎡社区服务中心一处,与本次出让的住宅用地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具体建设方案和要求详见YJ07-2301地块公园绿地初步设计方案,竞得人可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方案,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方案投资建设。由市园林局负责办理公园建设和用地相关手续,工程建设监管以及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后,竞得人须将代建的公园绿地(含公厕)无偿移交给市园林局,代建的社区服务中心须在本次受让商服、住宅地块全部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无偿移交给迎江区人民政府(在正式移交前,竞得人可用于临时销售展示中心)。

竞得人须无偿代建东里巷、规划一路、双创路和港青路(独秀大街至晴岚路段)等市政道路,具体建设方案和要求见东里巷、规划一路、双创路和港青路(独秀大街至晴岚路段)初步设计方案,竞得人可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方案,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方案投资建设。由市住建局负责办理上述市政道路工程建设监管和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给市城管局。

滨江商业街参考效果图

3.庆自然出字〔2019〕41、42、43、44、45、46号地块竞得人须依据市政府认可的东部新城滨江片区概念规划方案优化设计,在庆自然出字〔2019〕45号地块内布置一栋高度不低于200米的超高层地标性建筑,建设运营一家不低于3万平方米的五星级酒店,并在超高层区域设置观光层,且五星级酒店与观光层统筹运营。五星级酒店须在建成运营后两年内通过五星级酒店的评定,由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监督。同时竞得人还须在庆自然出字〔2019〕46号内布置一栋高度不低于90米的高层建筑。

科创商务广场参考效果图

4.庆自然出字〔2019〕41、42、43、44、45、46号地块竞得人须无偿代建YJ07-2401地块公园绿地,含公园内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的公厕一处,用地面积不小于1310平方米的多功能运动场地,不少于1000㎡社区服务中心一处,与本次出让的住宅用地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具体建设方案和要求详见YJ07-2401地块公园绿地初步设计方案,竞得人可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方案,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方案投资建设。由市园林局负责办理公园建设和用地相关手续,工程建设监管以及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后,竞得人须将代建的公园绿地(含公厕、多功能运动场地)无偿移交给市园林局,代建的社区服务中心须在本次受让商服、住宅地块全部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无偿移交给迎江区人民政府(在正式移交前,竞得人可用于临时销售展示中心)。

滨江步道参考效果图

竞得人须无偿代建晴岚东路(人民东路与滨江大道段)、港清路(晴岚路与顺安路段)市政道路,具体建设方案和要求见晴岚东路、港清路初步设计方案,竞得人可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方案,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方案投资建设。由市住建局负责办理上述市政道路工程建设监管和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给市城管局。

Copyright © 2012-2019 芜湖网 版权所有 皖ICP备18025966号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滚动新闻 | 免责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