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加、减名字要不要交税?

时间:2019-08-10 08:30:57 来源:安徽365热线
默认
特大
宋体
黑体
雅黑
楷体
条评论

问题案例:您好!我有一套房产(产权证已经办理),现在想加上我女朋友的名字,请问要不要交税呢?谢谢!

解答来源:市税务局​

解答内容:经核实,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号)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经与您沟通,相关情况已告知您,若您通过赠与方式过户,赠与方需要缴纳的税费有:印花税,按“产权转移数据”税目缴纳,税率为0.05%。受赠方需要缴纳的税费有:契税,税率为3%;印花税,按“产权转移数据”税目缴纳,税率为0.05%。

Copyright © 2012-2019 芜湖网 版权所有 皖ICP备18025966号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滚动新闻 | 免责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