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外地社保医保转移回合肥是该怎样办理

时间:2019-09-01 03:05:21 来源:安徽36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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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案例:请问社保医保转移回合肥是该怎样办理。本人合肥人,之前在上海工作四年,五险一金也是在上海交的。现在想回合肥家乡发展,上海那边已停交,目前合肥还没有工作,没有接收公司,请问怎样转移我的医保社保,怎样办理。

解答来源:市人社局      解答时间:2019-08-28

解答内容:经市人社局了解,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外地参保人员到本地就业的,需先在本地参保缴费,再持外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至市社保征缴中心或各分中心办理。对符合转入条件的人员,合肥市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给对方社保经办机构,待收到对方发来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的资金后,办结有关转接手续。对不符合转入条件的人员,市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建立临时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其养老保险关系继续保留在原参保地。对符合国家规定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的,转出地应向转入地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合肥市、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巢湖市、庐江县之间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不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和统筹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外地参保人员到我市就业的,需先在本地参保缴费,再由本人或委托代办人提供转入人员的身份证和《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到市社保征缴中心(含分中心)办理。对符合转入接续条件的,合肥市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给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待收到对方发来的《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以及转来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后,办结有关转接手续。合肥市、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巢湖市、庐江县之间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时,同时转移医保个人账户存储额。参保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时,属单位参保缴费的,由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含分中心)办理;属个人参保缴费的,由其户籍所在区个体社保代理窗口办理。社保转入(女:40岁以上 男;50岁以上)本市户口的需携带户口本;社保转入(女:40岁以上 男;50岁以上)非本市户口的需在合肥市缴费满10年以上才可。

市征缴中心本部及分中心办理地点:

一、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业务征缴科。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位于政务新区政务环路88号。咨询电话:63536141,邮编:230071。

二、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庐阳分中心。设在庐阳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位于金寨路老报馆308巷内。咨询电话:63536303,邮编:230061。

三、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经开(包河)分中心。设在中国合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5号楼3楼公共服务大厅。临时入口位于锦绣大道与天门路交口向西200米天门湖工业园北门。咨询电话:0551-63852083。四、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高新(蜀山)分中心。设在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二楼,位于望江西路800号高新产业园C1楼。咨询电话:63536291,邮编230088。五、新站(瑶海)分中心设在合肥新站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新站区兴淮西路99号)A区一楼办理业务。咨询电话:0551-63536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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