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案例:单位车辆为北京牌照,行驶证为大型客车,非营运。能否在合肥办理报废?
解答来源:市公安局
解答内容:经交警支队了解,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非营运车辆可以异地报废。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规定,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注册机动车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