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住房商贷银行不是公积金商贷自主提取的合作银行,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

时间:2019-12-14 00:27:3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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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商贷银行不是公积金商贷自主提取的合作银行,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如果能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您好, 目前与我中心有商贷自提合作协议的银行有: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上海浦发银行、邮政储蓄银行、青岛银行、兴业银行、青岛农商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齐鲁银行试运行)。如您办理以上银行的商业性住房贷款,第一(主)借款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房屋产权证明(购买非再交易住房的提供网签购房合同原件或者房屋产权证原件,购买再交易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借款合同原件、还款明细原件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任一管理处申请开通商贷自助提取业务。第一(主)借款人提供关联人身份证及关系证明原件(结婚证或户口薄)的,可一并为关联人(包括配偶、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配偶)开通商贷自助提取功能,无关联人的无需提供关系证明原件。

如您在偿还本市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且办理的商贷非以上银行,应提供住房借款合同原件、还款明细原件(加盖银行印章)。共同借款人及其配偶提取的,所购房屋为非再交易住房的,还应提供购房合同原件或房屋产权证原件,购买再交易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非本人借款人还应提供结婚证原件、本人(借款人)身份证原件、Ι类借记卡(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光大银行、青岛银行)到任意公积金管理处柜台办理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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