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6日21:22,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文:
我省撤销无为县设立县级无为市
日前,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批复同意撤销无为县,设立县级无为市。以原无为县的行政区域为无为市的行政区域,无为市人民政府驻无城镇二坝路1号。无为市由安徽省直辖,芜湖市代管。
广大市民朋友们:为提升我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落实公交便民惠民政策,按照《芜湖市“...[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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