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关于商务楼宇(园区) 疫情防控标准的通告 (第8号)

时间:2020-02-23 01:15:29 来源:芜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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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关于商务楼宇(园区)

疫情防控标准的通告

(第8号)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商务楼宇(园区)疫情防控标准通告如下:

一、楼宇(园区)管理人防控标准 :

三个一律:1.一律检测体温;2.一律停用中央空调;3.一律配戴口罩。

三个到位:1.保持通风到位;2.公共场所、设施消杀到位,每日消毒至少4次;3.封闭空间管理到位,降低电梯、食堂、工位的人员密度。

二、企业防控标准:

三个确保:1.确保员工全员全时佩戴口罩;2. 确保每日体温检测至少2次;3. 确保办公区域每日消杀至少2次。

两个禁止:1.禁止举办一切聚集性活动;2.禁止集中就餐,采取分时分批就餐,餐位设置不得面对面,鼓励隔档。

两个必须:1.员工必须实行班组制,原则上以不超过5人为一组,设小组长1名监管防疫责任落实;2.必须设有应急留观室,对于出现干咳、发热等可疑症状者及时隔离观察,拨打120救治,同时向所在社区报告。

三、企业员工防控标准:

两个报告:1.如实报告旅行居住史;2.如实报告工作期间身体状况。

一个落实:落实企业防控各项措施。

镜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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