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3月21日起 南陵餐饮企业有序恢复堂食

时间:2020-03-20 08:09:16 来源:芜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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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餐饮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根据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关于实行服务型行业公共场所开业运营负面清单制管理的指导意见》(皖疫控办〔2020〕188 号)和市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餐饮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芜疫控指〔2020〕93 号)精神,为进一步满足群众日常生产生活需要,推进我县餐饮业复工复产,按照分区分级差异化管控要求,现对我县餐饮企业有序恢复堂食通知如下:

一、堂食恢复时间

2020 年 3 月 21日起。

二、基本堂食条件

1. 恢复堂食经营的餐饮企业,具有合法经营资格。

2. 开业前需准备充足的口罩、消毒液、洗手液、测温仪(枪)等防护物资。

3. 首次恢复堂食的餐饮企业,必须对店堂、设备、餐具等进行一次全面消毒和安全检查并作出标识。应对所有的原辅材料进行全面清理,保证新鲜卫生。

4.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处置预案,不得承接宴会等聚集性活动。

5. 全面禁止购买、屠宰、储存、加工、烹饪野生动物,严禁采购、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

6. 食品加工过程要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

三、相关管理要求

(一)营业场所管理

1. 餐饮企业通过电子屏或公告牌,宣传防控知识和进店规定。在入口处设置 1.5 米间隔线,合理安排进店人员间距,安排专人引导,合理控制场所内人流密度。

2. 减少桌椅摆放,用餐人数不超过座位数的二分之一,长条桌同排顾客隔位相坐,对面错位相坐;圆桌顾客隔位相坐,面对面距离不少于 1 米,每桌人数不超过 10 人,每个包间不超过 1桌。

3. 餐饮企业须提供一次性碗筷、公筷公勺。顾客用餐后,应立即对桌椅进行消毒。为顾客提供公共洗手液、消毒酒精,提醒顾客餐前洗手。

4. 确保室内开门、开窗,保持自然通风,不得使用中央空调。做好工作场所、门把手、电梯、洗手间等公共区域及相关物品的每日消毒工作,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提示语,提醒顾客戴口罩。

5. 每桌至少登记一名顾客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二)用餐人员管理

1. 顾客进店时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可凭绿色“安康码”扫码进店消费。发现进店顾客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一律不允许进入餐饮场所,同时引导其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2. 除就餐时间外,用餐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用餐完成后必须及时佩戴口罩,离开座位必须戴口罩。

3. 用餐人员要文明就餐,提倡分餐、使用公筷公勺。保持间距,不在餐厅闲聊、打牌。

4. 鼓励实行打包外卖、预约就餐、错峰就餐,结账时优先使用手机扫码支付。

(三)从业人员管理

1. 餐饮企业建立员工健康档案,一人一档。员工必须如实填写健康信息表,并持有绿色“安康码”。

2. 餐饮企业每天落实从业人员上班、下班前两次测量体温,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要立即停工,引导其到就近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3. 所有员工必须戴口罩上岗,服务过程中与顾客保持间距,尽量减少与顾客近距离接触。

4. 做好员工防疫知识培训教育,提高员工自我卫生防疫意识。要求员工制备餐食前、加工生食或熟食后、餐前便后、接触废物后,必须用皂液和流动清水洗手。

四、落实管控责任

1. 餐饮企业要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2. 复工后的餐饮企业应继续严格遵守县疫情防控工作各项部署要求,做好对员工卫生防疫知识宣传工作,设备设施要全面进行清洁消毒,从业人员应配戴口罩上岗等卫生要求。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提供用餐及无接触外卖窗口,做到干净、卫生、安全。

3. 各镇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县市场监管部门要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县卫健部门要落实防疫工作指导责任,县商务部门要落实餐饮行业管理责任。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共同推动餐饮行业逐步有序恢复正常经营。

4. 各镇、县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将本通知相关要求宣传至各餐饮企业,积极开展指导服务工作,确保我县餐饮业复工复产有序平稳推进。

南陵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 年 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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