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信内容:本人前期在城区全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期房,目前未交付使用。本人夫妻双方名下无房屋,需租房居住,现希望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资金,请问这样的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吗?拨打了公积金热线电话咨询,说是需要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夫妻双方无房证明。谢谢
解答内容:
解答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答内容: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有关不动产无房证明的办理程序是:申请人,即您夫妇二人,持身份证件及结婚证至安庆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不动产信息查询窗口直接申请办理即可。
不动产登记总服务台电话:5349705。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