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能否每年提取公积金余额用于偿还二套房的商贷?

时间:2020-08-20 02:13:24 来源:安徽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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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两个问题:

问题一、首套房是公积金贷款,至今仍未还清;二套房是商业贷款,至今也仍未还清。请问如此情况能否每年提取公积金余额用于偿还二套房的商贷?若不能,则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清后,能否每年提取公积金余额用于偿还二套房商贷?

问题二、首套房是公积金贷款,贷款年限20年,至今未还清。请问能否申请修改贷款年限至12年?修改年限申请次数有无限制?

解答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解答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一、公积金贷款未还清的情况下,不能提取公积金余额用于偿还第二套住房的商业贷款; 如您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可携下列资料办理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第二套住房的商业贷款:提取人及配偶身份证;提取人结婚证;购房合同;贷(借)款合同;还贷款银行存折(卡);由贷款银行提供的贷款对账单。

    二、公积金贷款年限不能修改,借款合同已签不能修改年限,只有提高还款额度的方式才能缩短年限。提高还款额度一次贷款只能提高一次。

    具体政策可咨询我中心服务热线:0556-12329,了解情况后,我们将给予您详细答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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