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领导留言板询问,自己在东方蓝海小区购买了一套房源,2年一直空闲着,物业却要求缴纳2年全额物业费,这种做法合理吗?对此芜湖市人民政府给出以下答复!
相关答复
回答内容:
您好!您反映交房后未入住是否需要缴纳全额物业费的问题,芜湖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要求镜湖区政府认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依据 2017年颁布的《芜湖市市区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九条,已交付业主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
广大市民朋友们:为提升我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落实公交便民惠民政策,按照《芜湖市“...[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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