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生育报销政策为:单位正常参保女职工,生育期间医药费剖腹产定补3000元、顺产定补1500元。由财政部门全额供给的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产假期间工资不停发,生育津贴不予发放。各参保单位经办人应在参保职工或其未就业配偶怀孕后,及时办理生育登记手续。参保职工需开通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以便及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广大市民朋友们:为提升我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落实公交便民惠民政策,按照《芜湖市“...[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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