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公司变更请问是否需要办理环评过户手续?

时间:2020-10-29 14:21:43 来源:芜湖政务网
默认
特大
宋体
黑体
雅黑
楷体
条评论

 咨询内容:

A公司办理了环评立项和验收,后期A公司将设备资产出售给B公司,请问是否需要办理环评过户手续?

回复单位:督办中心

解答内容:

您好,1.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的相关规定,建设项目仅经营主体发生变化,无需重新报批环评、环保验收手续。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工程措施或防治污染措施等发生重大变更时,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2.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原经营主体营业执照经注销后,其排污许可证应依法予以注销,新经营主体应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办理排污许可证。详情请联系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科,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次使用芜湖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

Copyright © 2012-2019 芜湖网 版权所有 皖ICP备18025966号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滚动新闻 | 免责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