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企业退休人员是否于行政区划调整后增加养老金?

时间:2020-10-29 15:17:16 来源:芜湖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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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内容:

根据芜湖市委办公室文件《关于调整芜湖市部分行政区划的实施意见》,湾沚区、繁昌区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离退休人员津补贴标准,各类社会保险、优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标准,从区划调整次月起按照市辖区标准执行。 我想咨询的是,湾沚区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津补贴标准已经调整并执行到位,离退休人员津补贴标准(我理解是养老金的组成部分)也在紧锣密鼓的调整当中,那么,原国有企业(早已改制)退休人员(也就是文件中提到的各类社会保险中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养老金(按月打开发放的)是否也执行市辖区标准?

回复单位:区人社局

解答内容:

首先感谢您对社保工作的支持与关注。针对您咨询企业退休人员是否于行政区划调整后增加养老金的问题,因企业退休人员工资一直按照全省统一政策计算工资待遇,不存在县、区差别问题,故无需调整。如有任何疑问,您可拨打电话0553-2330972前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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