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生二胎还有什么奖励政策,新生儿住院怎么报销?

时间:2020-11-11 12:22:27 来源:安徽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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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想咨询一下现在生二胎还有什么奖励政策,新生儿住院怎么报销?望有关单位给予解答谢谢

回复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芜湖市医疗保障局  

解答内容:1、反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反馈内容:市长热线办公室: 你办第20110966040013号市长热线交办单收悉。针对市民反映的问题,我委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经多次拨打王先生电话,均未能接通。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1月)第一章第三条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第三章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再婚夫妻,再婚前依法各生育不超过两个子女,再婚后未生育的;已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条规定:符合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再生育:妊娠十四周以上,违反《安徽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终止妊娠的;故意致婴儿死亡的;自报婴儿死亡但没有证据证明的。 新生儿住院报销非我委职能范围,建议王先生咨询医保部门有关新生儿住院报销流程。 特此报告。 经办单位:市卫健委 联系人:茆培 联系电话:3832045 2020年11月10日 2、反馈单位:芜湖市医疗保障局 反馈内容:市长热线办公室: 收到政府热线20110933040013号记录单后,市医保中心于2020年11月9日下午与王国庆先生进行了电话联系,就其所咨询的二胎和生育保险的相关问题予以了解答。 按我市生育保险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符合计生政策的二胎分娩并在我市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可以享受生育待遇,但王先生和爱人均未参加我市职工医疗保险,所以无法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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