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小区关于未入住房屋物业费收取有何规定?

时间:2020-11-15 20:57:15 来源:安徽36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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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案例

咨询:本人在瑞辰徽苑小区有一住房,一直未装修入住,现小区物业(绩溪实惠物业)来电催缴物业费,让全额缴纳,但是通过网上了解物业管理条例,未入住业主只需按物业费70%缴纳,所以特向政府咨询我县相关物业管理条例政策!谢谢!

解答内容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

您好!

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条规定,业主按照物业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具体费用应该参照物业合同约定执行。感谢您对城市建设的关心。

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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