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生育报销咨询

时间:2020-11-16 19:12:17 来源:武汉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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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工作人员你们好!我老婆于2019年7月开始在武汉外语外事职业学院就职,单位缴纳社保,今年6月份在异地(湖北省外)剖宫产生育,想咨询下产检、生产的费用去哪报销?需要哪些材料?什么流程?报销标准是多少?谢谢。

回复部门: 市医疗保障局

回复内容:

2020年9月7日11时14分去电与信访人张健先生联系。信访人代配偶咨询异地生育医疗费用报销事宜,信访人配偶2020年6月在异地生育分娩,2019年11月19日通过手机支付宝“武汉人社”小程序办理了生育就医登记。

(1)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政策的有关意见》(武人社规[2018]1号)规定:非长驻外地工作的参保女职工因个人原因需在外地实施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的,可到女职工的用人单位所在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通过武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网上社保办事大厅”申请生育保险就医,经审核通过后可到外地进行生育保险就医,生育医疗费用在规定金额以内的,按实际费用支付;生育医疗费用高于规定金额的,按规定金额支付。

(2)现金报销手续:①医疗终结后30日内携申报资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②在非武汉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实施生育分娩、流(引)产、计生手术的书面申请;③填报《武汉市医疗生育保险报销申报表》;④提供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及住院费用清单原件,出院小结、病案首页、门(急)诊病历、长期医嘱、临时医嘱、手术记录和麻醉记录(手术患者附报);⑤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⑥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因疫情原因,参保人可待疫情结束后到本人所在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现金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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