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 异地公积金是否可以转回武汉

时间:2020-11-17 02:06:55 来源:武汉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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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2017年之前在广东工作,那时公司有正常缴纳公积金,17年年底回武汉后,没有管广东那边的公积金;现在在武汉已缴纳1年多的公积金,有如下几个问题需咨询一下:

1.广东那边的公积金是否可以转回武汉,两者是否可以合并,是否直接在网上或者武汉办理即可,需不需要去广东那边处理?

2.婚前买的商贷购买的首套房子,现在打算转为公积金,从广东那边转回的部分是否可用?

3.根据武汉公积金政策首套房最高可贷70万,30年,需要公积金账户达到一定的余额;我们商贷总金额是60万,公积金的账户需要多少金额,另外公司都是按照武汉市最低标准来缴存的,自己可以缴存多存点吗?

回复部门: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内容:

1.您在外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通过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进行办理,但需要对方公积金中心的配合。

2.您婚前使用商业贷款所购住房,婚后因家庭名下仅有此一套住房,且您一直在汉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按我市的首套房贷款政策办理转公积金业务,转贷金额最高可至70万元,期限不超过30年。

3.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存贷挂钩、多缴多贷、长缴多贷”原则。您在外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汉后,可纳入账户余额参与贷款额度计算。

感谢您对我市公积金贷款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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