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 公积金问题咨询

时间:2020-11-17 07:32:42 来源:武汉市人民政府网站
默认
特大
宋体
黑体
雅黑
楷体
条评论

信件内容:

我想咨询一下公积金提取问题。 我和妻子婚后购买1套房屋,写两人名字,用公积金+商贷,本人公积金可覆盖公积金贷款部分,想问一下此情况下我妻子可否提取她自己的公积金来还商贷部分?可提取几次? 不用致电,回复即可,感谢领导! 回复部门: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内容:

按照刘先生“不用致电,回复即可”的要求,根据刘先生所反映的情况,我们对其夫妻的公积金贷款使用情况进行分析: 1、若刘先生及其配偶在本次组合贷款前,无其它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记录(含已结清),且2010年3月8日以后无因购买其他房屋的提取记录,可在本次组合贷款放款并正常还款六个月后,申请办理还组合商贷提取,每年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商贷部分本金。 2、若刘先生及其配偶在本次组合贷款前,有其它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记录(含已结清),或2010年3月8日以后无因购买其他房屋的提取记录,按照政策不能办理提取,但可以办理委托扣划业务,即使用本人公积金余额偿还公积金贷款。 请刘先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业务办理种类,如有其它问题请拨打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也可随时关注我们的官方网站http://www.whgjj.cn/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支付宝服务窗等平台,了解我们的相关政策和业务。 满意度: 满意
Copyright © 2012-2019 芜湖网 版权所有 皖ICP备18025966号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滚动新闻 | 免责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