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 集体户口购房资格

时间:2020-11-17 08:02:19 来源:武汉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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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你好,我的身份证上的住址是武汉市洪山区,签发机关是洪山分局,上大学的时候把户口牵到了学校,我不确定目前户口本上的地址是否与身份证一致,毕业的时候托管了户口,但是毕业太久,不记得具体是托管到哪个机构了,请问:没有武汉市社保的情况下,我是否有主城区购房资格? 回复部门: 市住房保障和房管局

回复内容:

3月15日,我中心工作人员电话联系留言人任先生,任先生到武汉上大学时,将户口迁至在读学校所在地,并办理了身份证件变更手续,毕业后又将户口进行托管。现任先生想咨询在武汉购房是否有影响。我中心工作人员电话解答任先生问题,告知其可向户口托管部门或户籍管理部门确认户口登记信息现状,若任先生户籍所在地为武汉,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武政办〔2016〕159号)规定,武汉市户籍家庭可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两套住房。任先生对解答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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