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 关于已入住小区加装电梯的问题咨询

时间:2020-11-18 00:42:01 来源:武汉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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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请问,已入住小区加装电梯,具体有哪些流程和要求,需要向哪些主管部门申报,补贴细则何时能出?谢谢! 回复部门: 市国土规划局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

    您所咨询的有关“已入住小区加装电梯的问题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人民政府关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意见》(武政规〔2018〕27号)(下简称《意见》)已于2018年10月11日正式发布,各新城区、开发区、风景区可参照该《意见》制定本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相关政策。在《意见》里明确了“本单元出资增设电梯的全体业主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的申请人,可自行办理申报手续,也可委托第三方代为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包括以下几个主要环节:

    一是可行性分析。由业主推选代表向街道办事处提出增设电梯申请,区政府组织街道办事处、国土规划、建设、房管、消防等部门和相关管线单位开展现场踏勘工作,于15个工作日内出具可行性分析意见,并转区行政审批局,同时告知申请人;

    二是业主签订协议。业主就增设电梯相关事宜达成共识,并签订协议,并按照《武汉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确定电梯使用管理单位;

    三是编制规划方案。申请人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机构编制增设电梯规划方案,并由街道办事处将规划方案在本幢房屋、本小区出入口处和本小区公示栏等位置公示5个工作日;

    四是申请方案审查。申请人向区政务服务中心增设电梯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业主身份证、房屋权属证明材料、增设电梯规划方案、增设电梯协议等材料;

    五是联合会议审查。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按照相关规范进行联合审查;

    六是施工图设计。申请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报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受理窗口,由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时限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七是施工管理。施工前,申请人应选择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并办理施工和监理手续。施工及监理单位应当将本单位情况及拟施工的时间、地点和内容书面告知区质量技术监督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同时向电梯检验机构申报监督检查;工程竣工后,申请人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电梯企业等对增设电梯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登记手续,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建设工程竣工资料。

    八是电梯使用维护管理。电梯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通过互联网或者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相关受理窗口办理使用登记。

    现各中心城区人民政府在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专门窗口,明确由区行政审批局统一受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所有审查事项。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的审查事项,由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及时分办、转办和督办。

    关于我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财政补贴细节相关部门还在研究制定中。

    您可以登录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的官网“智慧武汉”(http://gtghj.wuhan.gov.cn)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武汉国土规划”了解关于政策的更多细节和最新信息,或者向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街道办事处咨询加装电梯的相关事宜。

    感谢您对武汉市国土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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