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 关于房屋维修基金,想咨询一下目前的政策

时间:2020-11-18 03:28:40 来源:武汉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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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有两个问题想请教,望能解答,不胜感激。1、房屋维修基金,在签合同之后,房屋入住之前,缴纳给开发商是否合理?2、房屋维修基金,“按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米造价的5%-8%缴交”,请问武汉市对“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米造价”的金额有没有明确的规定,目前武汉市房屋维修基金缴纳金额大致是多少? 回复部门: 市房管局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相关规定,商品住宅的购房人应当在办理房屋交付使用前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如商品房销售合同中对交存时间和方式有约定的,依约定。没有约定的,商品住宅的购房人在办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续前,持《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通知书(购房人)》、购房人身份证明、《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到房屋所在区政务中心维修资金窗口或专户银行公布网点交存维修资金。

  根据《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商品住宅的购房人按照所拥有的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金额为每平方米建安造价的5%。经测算,具体交存标准为:砖混结构住宅49元/㎡、无电梯框架结构住宅55元/㎡、有电梯14层以下(含14层)框架结构住宅61元/㎡、有电梯15层以上(含15层)框架结构住宅73元/㎡。建安造价由建设管理部门发布,具体情况建议向建设管理部门咨询。

  已与咨询人联系,告知上述相关政策,其对此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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