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 省直遴选公务员子女户口随迁

时间:2020-11-18 21:03:54 来源:武汉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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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我是2016年省直遴选公务员,目前工作关系已由市州正式调动至省直单位(单位位于武汉市区)。现本人在武汉无住房,未成年子女可否随迁至本单位集体户? 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您好!接到您的网上留言后,武汉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人与您联系,针对您反映的情况,现回复如下:
1月4日16时22分,武汉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工作人员与您取得联系,向您宣传了武汉市现行子女随迁的户口政策:被投靠人在本市有合法的自有房屋,随迁子女需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子女年龄不满22周岁。
您在汉无自有房屋,不符合政策条件,不能依据子女投靠父母政策将小孩户口迁移来汉。具体情况可拨打85395060或85394053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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