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内容:
教师资格证认证,户籍在外地的但已经大学毕业,正在武汉读研的学生还不能凭借在汉的在读证明在武汉认证,除非学业的最后一年。希望以后能更加便利省事。 回复部门: 市教育局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您好!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注。关于您留言所反映的问题,9月27日上午与您电话联系,现回复如下:
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鄂教师〔2002〕3号)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可以在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持学校出具的思想鉴定、学业成绩单和其他申请材料向就读或拟任教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您研究生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可以在武汉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也可以现在向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祝您学习顺利,生活愉快!
特此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