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我母亲患有高血压慢性病,常年吃药降压,想咨询慢性病证办理条件及相关程序,烦请领导们予以答复。
答复情况:解答来源::南陵县医疗保障局
答复意见:
童*,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答复如下:
一、根据芜湖市医保局《关于调整芜湖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芜医保〔2020〕44号)文件规定,我县县医院及县中医院可按政策规定为参保人员相应慢性病病种准入认定,您母亲2020年在籍山镇参保,高血压慢性病证可到具有相应认定资质的南陵县医院医保办办理。
二、根据芜医保〔2019〕81号文件关于印发《芜湖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准入标准(暂行)》的通知中对高血压慢性病准入标准规定:
1.动态血压异常或治疗前不少于3次收缩压≥140mmHg或舒张压≥90mmHg;
2.伴有脑血管卒中、慢性肾功能不全、心肌梗死、视网膜出血等并发症的。
符合1项可诊断为高血压,需提供近期一年来门诊、住院病史资料,1、2两项都符合的,提供近期半年来门诊、住院病史资料即可。
三、所需申报材料是近两年内与申报慢性病相关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病历资料,主要包括:出院记录(或疾病诊断证明书+门诊病历)、与鉴定标准相对应的检查报告单和相关医药发票原件及复印件(非定点医疗机构、药房发票除外)、患者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综上,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详细告知留言人有关政策及办理流程,同时感谢他对南陵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咨询人表示对答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