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关于“彭亚董事长同意退还学费一万元”的问题。博雅培训学校是2018年经教育部门审批登记的复读学校。2018年招生优惠条件为“2018年高考成绩600分以上选择该校复读的学生,学杂费全免;一本线以上600分以下,全年减免4000元学费,每学期减免2000元;二本线以上一本线以下,全年减免2000元学费,每学期减免1000元。”该生2018年高考成绩(文科)为476分,不在上述优惠范围内。该生2019年高考成绩为516分(比2018年高考增加40分),没有考上自己满意的大学,而要求学校退费。由于原校长已离职,该生多次找到学校投资人彭亚先生。彭亚先生向原校长和招生办核查,确认学校当时没有做出该生要求的相关书面承诺(但不排除个别招生人员对个别学生作出特殊承诺的可能性)。该生要求退还学费的情况下,彭亚先生要求该生出具相关承诺退还学费的证明材料,如短信、微信、书面承诺书等,学生未能提供,因此学校暂无法退还学生要求的一万元。
二、对于“2018年8月采取一中老师教学,事后全部更换”的问题。 2018年8月,学校租赁外校场地办学,计划招生3个班(1文科班,2理科班),同时招聘12位具有高三教学经验的教师。8月份开学时,因接受招聘的个别教师要到9月份才能到岗,学校临时请了教师代课一个月。9月份对个别教师的离职,学校已经向学生做出了相应的说明。学校文理科教师队伍的大部分是以一中退休教师为班底组建。
三、关于“学校主动提供收据,未提供发票”的问题。博雅培训学校目前是小规模纳税人,不具备税务局规定的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格,暂使用收费收据,学校学费收取是按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3%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的。如确需开具发票,可提出申请,学校将到税务大厅进行办理。感谢社会各界对教育的关心和监督,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民办学校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学校规范办学,尽最大努力满足学生和家长的需求。
回复部门:市教体局 回信时间:2020年05-14 09:4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