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会计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年审

时间:2021-01-22 00:48:14 来源:深圳政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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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2014年考的会计证,之前一直有年审。取消会计证后还是一直有年审,今天打电话给财政局说是可以直接网上年审,找不到年审通道,请问哪里可以处理?

回复内容:

您好,新《会计法》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已取消。根据财政部、人社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含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含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含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市民可在工作地参加继续教育,在深圳工作的可按照《2019年度深圳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指引》完成继续教育。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实行先申报后审核的方式,由申请人登陆“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微信公众号或网站),按照有关要求完成个人信息采集。各区财政部门负责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上传的继续教育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登记。具体流程:申请人填报个人信息→网上申报→上传材料→短信反馈受理情况→财政部门审核→短信告知审核结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在线查询继续教育登记信息情况。

回复单位:

深圳市财政局 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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