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房公积金按最低工资缴纳,是否合理?

时间:2021-01-22 20:04:40 来源:深圳政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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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你好,公司一直按深圳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按5%比例,即每个月缴纳110元人个公积金,实际个人基本工资远高于最低工资,请问一下这个是否合理?

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为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若职工认为单位未按规定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请职工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向我中心递交争议期间与被投诉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及工资收入等相关证据资料,以便我中心依法核查处理。

回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9.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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