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
单位给员工漏交了两个月,是否可以补缴?具体应该怎么操作?
回复内容:
您好。经了解单位其他职工10月、11月已正常汇缴,仅个别职工未正常缴交,已引导单位专办员通过数字证书自助为该职工办理市内转移和启封手续,再通过申报预约的方式到柜台为该职工办理少缴补缴业务。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时启用年月按照职工入职月份进行填写,个人账户市内转移无须填写启用年月。
回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91209
广大市民朋友们:为提升我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落实公交便民惠民政策,按照《芜湖市“...[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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