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一次性就业补贴和稳定就业补贴政策执行有关事宜的通知》(芜人社秘〔2019〕299号)文件,对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文件指出,申请人通过阳光就业网向满足条件时就业单位纳税所在地县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市级纳税企业就业人员向企业注册地址所在县区申报)。
广大市民朋友们:为提升我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落实公交便民惠民政策,按照《芜湖市“...[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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