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繁昌2021年幼升小所需材料

时间:2020-11-30 13:36:00 来源:芜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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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学原则:

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分校将分四批次进行)

1.第一批次:“两个一致”人员按户籍地址和入学房产地址安排就近入学;

3.第二批次:只具有城区户籍,按户籍地址安排就近入学;

2.第三批次:只具有城区房产,按房产地址安排就近入学;

4.第四批次:在城区经商、务工的随迁子女,区教育局根据城区学校的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近入学。

二.报名材料:

1.符合“两个一致”。适龄儿童入学房产(完全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都属城区建成区(含峨山镇,简称城区,下同),房产所有人和户口簿户主均为法定监护人(父母),且两个都符合就近入同一所学校的条件。

户籍为村居户口,房产为自建房的,还需出具自建房相关证明材料,区教育局必要时上门核查;房产为夫妻双方共有,但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父母)有任何一人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和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房产证未办理的,需提供经不动产管理中心备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全额发票。

2.只有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父母)只具有城区户籍而无城区房产的,需提供:户口簿和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户口簿上的户主须是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母)或(外)祖父母。

3.只有城区房产。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母)不具有城区户籍但具有城区完全房产。需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夫妻双方共有的,需提供结婚证和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

若使用适龄儿童(外)祖父母房产作为入学地址,(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父母)和本人需在同一户口簿上,且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母)需提供城区无其他房产证明。无法提供无房证明的,具有城区户籍的视为第2类,非城区户籍的不予登记。

下列小区的拆迁安置房需提供房产证:蔡家塘、城南安置小区(现三小附近)、教师进修学校小区、钢铁厂安置小区、安定花园、金峨小区(或城西公租房2号地块,原三小地址);峨溪花苑小区(部分)。

还未取得房产证的需提供:入学儿童法定监护人的拆迁、安置协议和安置款结算凭证三份材料。

买卖拆迁安置房的需提供:原房主的拆迁安置协议;经第三方机构证明的现房主和原房主的交易协议;可供核实的付款证明(银行交易凭证);现房主连续三个月的水、电、气缴费凭证。区教育局将逐户审核,必要时上门核查。

4.经商务工。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父母)在城区经商(务工)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父母)的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营业执照(务工的提供劳动合同及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和租房协议。

以上相关证件均为原件,取得的时间应在2021年6月30日之前;提供购房合同的,取得的时间应在2021年3月31日之前。

购买拆迁安置房,所提供的交易协议、付款凭证等取得的时间应在2021年3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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