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任先生:
您通过市长信箱咨询“100岁老人补贴审请流程”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湘办〔2009〕)67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向百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200元的长寿保健补助费,根据政策和我县财政情况,目前,我县按每月400元的标准向百岁老人发放长寿保健费。
办理流程:
1.老人年满100岁后向所在地乡镇(村)居委会申报;
2.乡镇(村)居委会上报所在地社会事务中心入户调查,填报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银行账号、当日杂志和本人合影、填写百岁老人审批表);
3.所在地社会事务中心所录入系统,发放长寿保健费。
特此回复。
岳阳县民政局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