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我于2018年6月大学本科毕业,毕业后于2019年在芜湖市的区税务局成为外包工作人员,持续缴纳社保至今,目前仍在职,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解答内容
答复情况:
解答来源:芜湖市人社局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根据关于印发《芜湖市强化创新驱动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补贴
(一)申请对象
2018年以后毕业,在我市企业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签订劳动合同且参加社会保险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
详情可与单位纳税所在的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补贴受理点联系了解。
无为市 无为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无城十字街老庙黄金二楼 6613561
湾沚区 湾沚区人力资源服务管理中心 湾沚区人力资源市场一楼6号窗口(湾沚镇湾东路) 8127787
繁昌区 繁昌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繁昌区广电大厦2楼综合楼 7878169
南陵县 南陵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东2楼大厅25号窗口 6835191
镜湖区 镜湖区人社局 镜湖区人社局208办公室(长江路51号) 3122356
弋江区 弋江区人社局就业办 弋江区利民路34号(瑞丰商博城对面)(2020.4.7) 4221056
鸠江区 鸠江区人社局 鸠江北路和鸠兹创业交汇处的雎鸠悦园综合楼(鸠江扩大区翡丽世家对面) 5960061
三山经济开发区 三山经济开发区人社局 三山区创业大街 3918033
经开区 经开区人才中心 经开区人力资源市场一楼4号窗口(港湾西路30号) 584897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