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外地人员,能否挂靠合肥集体户

时间:2021-01-11 22:50:46 来源:安徽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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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案例

咨询者是2000年毕业的中专毕业生,户籍原本在肥西县高刘镇,后因就业迁到淮南。咨询:中专学历的咨询者,现在能否把户口迁回到经开区高刘镇(本来是肥西县)的街道集体户?无房。

回复单位

合肥市公安局  

解答内容

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政策》第二条第六款规定,在合肥市就业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本人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在就业地申请登记户口。您在具有中专学历,且户口不在合肥市的情况下,需提供本人中专毕业证明、本人在高刘街道就业的劳动合同,可以将其户口迁入高刘街道人才集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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