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秋季,我区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对象是:适龄幼儿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境内拥有完全产权的住宅房,或具有城区户籍。按照2020年的招生方案,您所述情况不属于城区公办园招生范畴,但今年秋季城区公办园招生方案未定,如有变动,以公布的2021年招生方案为准。
广大市民朋友们:为提升我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落实公交便民惠民政策,按照《芜湖市“...[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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