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扬州市职工辞职后,需要去人社部门做退工登记吗?
来源:扬州市政府办公室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要求的劳动者都需要办理就业和失业登记。
根据《江苏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于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办理退工登记。
我们每个月的工资都会扣掉一笔“五险一金”这“一金”就是指住房...[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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