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2021年幼升小年龄要求

时间:2021-03-17 01:10:04 来源: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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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应在法定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就近入学。一般情况下,计算入学年龄截止到当年的8月31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电子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52号)规定:各地要宣传《义务教育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有关儿童年满六周岁方可入学的年龄规定,引导家长从儿童长远发展着眼,理性确定儿童的入学时间,防止揠苗助长。针对少部分不足龄孩子家长的入学要求,各地应从实际出发,在有剩余学位、家长需求有可能满足的情况下,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接收。对确实没有条件接收的,要做好解释工作。

根据县城区公办小学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规模,县教育局于2020年12月向社会发布了《南陵县2021年秋季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预警信息公告》,城区公办小学均属于橙色或黄色预警学校,根本无法满足未足龄学生的入学需求,暂不具备接收未足龄学生入学条件。

今后,随着县城区中小学布局的不断优化,县教育局将对城区公办小学招生情况认真研判,届时招生政策若有调整,会及时向社会发布。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咨询:0553-6839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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